【回顾】2016年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来源:IPRdaily.cn中文网
作者:娱乐法律人
2016年的中国,是深化改革的一年,是创新主导的一年。
岁月如梭,转眼已至年末。身为知产共同体中的一员,自己深深为2016年中国知识产权的每一个点滴变化而欣喜若狂:长达五年悬而未决的乔丹案一锤定音、5000万的银行U盾发明专利侵权赔偿掷地有声、中国好声音涉嫌侵权当禁则禁……2016年,发明专利申请,我们无时无刻不在亲身感受到知产的春天正逐步来临。
综合知产案件裁判的效力、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新闻传播价值三大维度,笔者盘点了“2016年度值得回味的十大知产案件”。
一、乔丹商标案彰显国内外当事人同等保护
裁判效力:★★★★★
社会影响:★★★★★
新闻价值:★★★★★
迈克尔?乔丹系美国NBA著名篮球明星;乔丹公司是国内体育用品企业,在国际分类第25类、第28类等商品或者服务 上拥有“乔丹”、“QIAODAN”等注册商标。2012年,迈克尔?乔丹以争议商标“乔丹”、“QIAODAN”的注册损害其姓名权,违反2001年修正的《商标法》相关规定等理由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争议商标的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争议商标予以维持。迈克尔?乔丹不服,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败诉后,迈克尔?乔丹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 迈克尔?乔丹不服,美国发明专利申请费用,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6年4月26日,人民法院对“乔丹”系列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审判长由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大法官担任。2016年12月8日,经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关于涉及“乔丹”商标三件案件,法院判决,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争议裁定。
二、中国好声音诉前禁令彰显司法主导
裁判效力:★★★★★
社会影响:★★★★★
新闻价值:★★★★
2016年6月20日,根据唐德公司申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行为首份保全裁定,责令灿星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中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
灿星公司不服,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撤销裁定。2016年6月29日上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针对复议申请举行了公开听证。2016年7月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判委员会书面审理、讨论,形成决议,裁定驳回了二复议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随后,由灿星公司制作的《中国好声音》改名为《中国新歌声》。
三、5000万判决承认律师计时收费标准
裁判效力:★★★★
社会影响:★★★★★
新闻价值:★★★★★
2016年12月8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认定被告恒宝公司侵犯原告握奇公司USBkey发明专利,判决赔偿原告握奇公司经济损失4900万元,以及合理支出律师费100万元。
依据“填平原则”,被告恒宝公司共销售了涉嫌专利产品480多万支,根据行业惯例,每个获利10元,赔偿4900万元毫不为过。此案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建院以来作出的金额判决。
同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律师事务所计时收费方式是目前律师行业正常采用的收费方式之一,不违反法律法规,可以作为诉讼合理开支中律师费的计算依据。但律师费数额是否合理,必须要综合考虑案件代理的必要性、案件难易程度、律师的实际付出等原则进行考量。这是我国法院在判决中对律师费的赔偿依据进行了明确。
据媒体报道,该案判决后,被告恒宝公司的直接跌停。据悉,恒宝公司已经提起上诉。
四、NEW BALANCE败诉启示外企布局市场知识产权先行
裁判效力:★★★★★
社会影响:★★★★★
新闻价值:★★★★★
美国“New Balance”公司于1983年4月15日获得核准在第54类“鞋”上注册“N”、“NB”商标,于2003年4月15日获得核准在第25类“鞋”上注册“NEW BALANCE”商标。新百伦公司于2006年12月成立,“NewBalance”公司于2007年11月1日起新百伦公司在中国境内使用上述商标。2013年7月15日,周乐伦以新百伦公司侵犯其“百伦”、“新百伦”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9800万元。
一审法院认定新百伦公司侵权,赔偿周乐伦经济损失9800万元(含合理支出)。新百伦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2016年6月2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令新百伦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周乐伦“百伦”、“新百伦”注册商标权,并赔偿周乐伦500万元,新百伦公司需在其开设的“新百伦(中国)网站”、“New Balance旗舰店”、“new balance童鞋旗舰店”的首页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不论当事人是谁,只要违反了法律规定,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外企而言,进入中国市场要充分评估知识产权风险,并要率先行动。
五、江苏卫视非诚勿扰名称合法引导商标诚信注册
裁判效力:★★★★★
社会影响:★★★★★
新闻价值:★★★★★
2009年2月16日,原告金阿欢申请注册了“非诚勿扰”商标,2010年9月7日被商标局核准注册在第45类婚姻介绍所、交友服务等服务上。2010年1月15日,江苏卫视《非诚勿扰》电视节目开播。开播前,发明专利申请检索,江苏卫视与华谊兄弟公司签订许可合同,被许可使用“非诚勿扰”电视节目名称及商标,并逐年持续支付了许可使用费。2013年2月,金阿欢以商标侵权为由,将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及珍爱网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判决认为江苏电视台使用“非诚勿扰”是商标性使用,综合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综合考察,不构成侵权。据此驳回了金阿欢的诉讼请求。金阿欢不服上诉至深圳中院。深圳中院二审认为,《非诚勿扰》节目名称侵犯了金阿欢享有的“非诚勿扰”商标专用权,江苏电视台旗下江苏卫视应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
2016年5月13日,广东高院裁定提审该案。2016年12月30日上午,广东高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深圳中院二审判决,维持一审民事判决。
广东高院认为,在判断此类电视节目是否与某一服务类别相同或类似时,不能简单、孤立地将某种表现形式或某一题材内容从整体节目中割裂开来,片面、机械地作出认定,而紧扣商标法宗旨。该案的判决结果,必将对靠打商标擦边球等实现获利的行为,起到警示作用。
国外专利申请/美国专利申请
§2. 申请美国专利
一.美国发明专利
1. 美国发明专利申请所需文件 1)说明书暨图式、发明人姓名 2)委任书、宣誓书(可后补)
2. 美国发明专利申请优先权主张 1)他国申请案之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 2)申请后4个月内或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可补主张优先权 3)国内优先权于暂时申请案申请日起12个月内主张
3. 美国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程序 1)审查制,并采行先发明原则 2)专利申请案于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8个月后公开
4. 美国发明专利专利维持费 分别于发证日起第3年半、7年半及11年半需缴纳维持费
5. 美国发明专利期限:自申请日起20年
“发明公开”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阻止类似申请领证
从申请到公开公布,任何人无法查询到该专利技术的内容,申请人的技术获得很好的保密,但是这种保密的代价是,你的技术也不能作为现有技术阻止在此期间类似技术申请专利保护并终领证。
专利法第九条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但是该条款并未排除类似技术不能获得专利权。同样和类似在法律上具有泾渭分明的界限。你的发明技术处于公众未知的阶段,pct发明专利申请,自然也不能证明其他类似发明人获得启发和借鉴,只能说在世界上几乎相同的时间段,产生了相似的智慧成果,这些相似的智慧成果在符合法律程序的基础上具有平等的获得专利保护的权利。
但是一旦发明专利公开公布,即处于公众能够获得范围内,就能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上文中已经提过,发明专利有两次公开,一次是18个月公布(可申请更提前公开,约4-6个月时公开),一个是终的公告(平均3年以上),显然18个月时先行公开在这一点上是对申请人有利的。
公布之后我的技术还是我的吗?
公布并不影响你获得专利权的独占的机会。虽然社会公众能够获知申请文件中表述的技术,但是也仅仅是看着而已。因为专利法规定在先申请原则,即相同的发明创造只保护先申请的人,如果有人copy你的技术,无论是拿去申请专利或者实施使用,都不会法律保护,相反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专利早期公开之后就可以等着领证了吗?
就像参加高考不一定能取得大学录取通知书一样,公开公布只是领证的前置程序,专利被公开公布并不代表这一定会被!不能通过实质审查,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或者没有履行相关手续都可能导致发明专利申请终没有领证。专利申请如果终没有获得相应,则当初公开的全部技术内容都成了公知技术。如果该公知技术并没有在其他在先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内,则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使用这些技术。如果没有获得的原因是因为缺乏新颖性或创造性,那我们就要反省是不是没有做好研发前和研发过程中的检索和技术发展监测啦。
死活不想公开怎么办?
涉及到和国防设备的,可以到国家指定的国防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国防专利。但是作为普通申请人的你有机会涉及到和国防设备么?在这个如今买把水果刀都过不了地铁安检的时代,想起来也是怕怕的。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如果你认为自己的发明涉及到国家的重大利益,那么可以告诉代理人申请保密专利,请求国家专利局不公布。
有没有什么是我们可以不公开的?
有的,至少发明人是可以不公开的。某些发明人可能因为专利内容比较敏感或者有其他方面的因素,不想公开自己的名字,那么只要选择不公开发明人就不会有人知道这么X的发明是你研发的了。
早期公开的弊端 早期公开是法律强制公开,因此建议申请人看完优点就可以了,下面的弊端可以忽略...... ……………………………………………… 如果你一定要看的话,那么继续看吧! 当然凡事有利就有弊,公开之后虽然可以获得临时性保护,但是这种临时保护并不是特别充分的法律保护,毕竟我们还没有拿到专利权嘛。专利申请人只能请求支付适当的费用,这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侵权诉争;专利申请技术一旦公开,就进入了现有技术的领域,即便申请人申请撤回,也失去按照技术秘密进行保密的价值,有些事情失去了就是失去啦,一旦公开,精明的竞争对手们也就获得了解专利申请技术机会,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如果专利申请人疏于改进创新,就非常有可能输掉新一轮的创新竞赛哦! 好了,关于早期公开就聊到这里,再有客户提这类问题就把这篇文章分享给他吧,小编也是拼了! 来源:三友知识产权 作者:小e 编辑:IPRdaily.cn LoCo 校对:IPRdaily.cn 纵横君
您好,欢迎莅临联邦知识产权,欢迎咨询...
![]() 触屏版二维码 |